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有意自今年起將古蹟、歷史建築採取「標租」方式委外經營,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日舉行公聽會,邀請行政部門、學者及社區代表發表意見。
台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研究所教授夏學理表示,如果政府以沒有財政能力為由帶頭標租文化資產,不僅違背「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立法精神,也會貽笑國際。
夏學理強調,標租古蹟不是「可不可以」、而是「應不應該」的問題,他認為每位納稅義務人都不應該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他說:『(原音)我們今天在座的每一位都是納稅義務人,可是在我們納完稅、維護完這些老房子以後,卻被政府主動轉手給私人做營利,我們應該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嗎?』
台北市大安區青田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黃隆正則以「青田街」為例,指出青田街的古蹟標租後產生許多怪象,現在一間間茶館、餐廳、音樂館甚至是PUB林立,全部都是商業化用途,失去文資保存的價值,他認為政府應加以正視、思考。
國產署管理處分組組長郭曉蓉表示,國產署管轄的82處古蹟、歷史建築並非每件都會標租,會先評估哪些標的適合,且國產署會在委外制度研議周延後才會處理。國產署5日也會邀集文化部、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開會研商,討論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的程序、審查重點及後續監督等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