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4/02/02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天津市海河風貌建設發展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03/13~115/03/15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之子公司富驛時尚酒店管理發展(北京)有限公司與天津市海河風貌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約,將承租該公司租賃物,用來經營客房及酒店等相關業務。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公司未來業務、財務有正面效益。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拓展本集團事業規模,增進營運效益。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