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指健保署僭越健保法母法,將大陸人士各類入出境許可證都擴張認定為「居留」證明,等於放寬健保投保資格,不但已經有6萬3千多人因此得利,其中150多人還是大陸籍專業人士,收入優渥,卻由政府負擔4成健保費,造成資源浪費。
對此,健保署澄清,強調是基於健保法母法授權訂定加保對象,並未擴張解釋。承保組科長盧麗玉說:『(原音)這一群人大部分都是大陸配偶。就是說他們可能來台設籍之前,依照兩岸關係條例發給他的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然後來台,然後他取得這個證件,居留滿6個月,那我們可以讓他加保。』
盧麗玉指出,這6萬3千多名納保的大陸人士中,大陸配偶約有6萬1千人,占9成7;本國籍民眾的大陸籍子女則約有1,000多人,兩者合計占了9成9,依法納保是基於人道關懷,也是解決台灣配偶的負擔。
健保署表示,目前外界比較有爭議的是以學術、科技專業身分來台的大陸人士,約有156人,因為他們不是雇主、也不是受雇者,加保身分屬於第六類,健保費由政府負擔4成,因而引發公平性的質疑,這部分未來是否改為全額自付保費,則有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