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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雲林縣低收入戶暨中低收入戶總清查作業提早完成

大成報/ 2015.02.01 00:00
【大成報/雲林縣報導】雲林縣104年度低收入戶暨中低收入戶總清查作業,於縣長李進勇的指示下,縣府社會處已全數於29日提前完成複審,經統計全縣共有7,416家戶列冊福利補助。

其中,低收入戶將有家庭生活補助、就學生活補助及健保免費等社會福利。另外,民眾申請之條件資格不符者可於接獲通知次日起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復,以保障自身家戶的權益。

縣府社會處表示,去(103)年九月召集20各鄉(鎮、市)公所開會,召開相關審核作業及擬定統一審查機制,並於十月份委由各鄉(鎮、市)公所受理民眾申請104年度低收入戶暨中低收入戶,經公所初審並由縣府社會處完成複核工作。

縣府社會處丁彥哲處長表示,為落實照顧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政策經核定列冊為低收入戶者可有家庭生活補助、就學生活補助及健保免費等社會福利,中低收入戶者則有部分健保與學雜費減免。審查作業中如有申請人提出家戶人口因特殊情形無法履行扶養義務,本處另派社工前往家中訪查與關懷,實際了解家戶情形;對於申請不符補助標準之家戶,該處未來將協助轉介其他資源,給予弱勢者最適切的服務與協助。

縣府社會處指出,目前各鄉鎮市公所已陸續書面通知申請家戶審查結果,申請人對於核定結果有異議時,可在接獲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檢具相關資料,向各公所提出申復,並由該處重新審查,若申復成功將可追溯104年度1月份起列冊福利補助,保障申復家戶之權益。

縣府社會處強調,經核定已列冊104年低收暨中低收入戶享有福利補助外,縣內若有家庭因生活貧苦、經濟陷困,可攜帶戶籍謄本、申請人印章、戶內人口之金融存簿封面與內頁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學生證、醫院診斷證明書等)前往戶籍所在地村里辦公處辦理申請,有任何疑議均可洽詢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縣府社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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