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F-矽力:更正本公司於民國104年1月19日公告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放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9 00:00
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24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1,1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0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8980號函申報生效。貳、本公司董事會分別於民國103年11月7日及民國103年12月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共計1,100,000股,發放日期異動為民國104年2月13日。參、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項如下: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76,295,037股,每股面額10元,計762,950,370元。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1,1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11,000,000元。三、增資後普通股股數:普通股77,395,037股,每股面額10元,計773,950,370元。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本次發行並給與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依本辦法規定交付信託或保管及未達既得條件前股份權利受限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五、未達既得條件前股份權利受限情形:1.未達既得條件前,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2.未達既得條件前,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可參與配股、配息、現金增資認股及表決權等。3.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員工應立即將之依約定交付信託或保管,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或保管銀行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肆、特此公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