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積科技: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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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前
一、本公司民國103年12月2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4年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53776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三、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公告事項:一、公司名稱: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新台幣壹億伍仟萬元整,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共計壹仟伍佰張。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年利率0%。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間五年,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下稱債權人)依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下稱發行辦法)第十條轉換條款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發行辦法第十八條本公司提前贖回者,或依發行辦法第十九條債權人要求本公司提前收回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運所產生之資金償還。六、本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償還銀行借款。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截至103年11月30日止,共計新台幣參佰柒拾萬元整。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債券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 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268,000,000元,分為126,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001,929,850元,分為100,192,985股(含未變更登記220,968股),均為普通股。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之餘額:新台幣2,230,653仟元(103年9月30日止)。十一、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名稱及其約定事項: 債權人之受託人為華南商業儲蓄銀行信託部,約定事項主要係約定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償債還款義務及違約之清償責任與程式。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十三、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承銷 機構為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主要係約定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辦詢價圈購相關承銷事務。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檔案:不適用。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檔案:不適用。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延遲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十九、簽證機構: 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二十、代理還本付息機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