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男因妨害自由案件,被台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保護管束期間提供160小時義務勞務。罕男自去年7月起,已執行義務勞務117小時,罕男並於去年8月27日出境至沙烏地阿拉伯。
台中地檢署認為罕男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撤銷緩刑。
罕母表示,罕男為了未來學業規劃,2年前就申請沙烏地阿拉伯大學就讀並獲准,學校去年8月29日開學,若未報到即失去入學資格,罕男今年6月暑假返國就會將不足時數補足。
法官認為,罕男民國82年出生於巴基斯坦,92年才返國,罕男選擇沙烏地阿拉伯大學就讀,可認並非規避、逃匿保護管束及義務勞務執行。駁回檢方撤銷緩刑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