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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虧劉培森 趙藤雄︰大開獅口致拆夥

自由時報/ 2015.01.27 00:00
工程費扯當權利金 自稱無暴利

〔自由時報記者林美芬/台北報導〕台北市重大BOT案爭議不斷,繼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後,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今也在報紙頭版刊登半版廣告,強調遠雄大巨蛋案無違法、無違約、無暴利,並說明與建築師劉培森的紛爭,暗指劉獅子大開口,才造成工程爭議不斷;但遠雄對北市府則放低姿態,僅強調廣告是「還原事實與真相」,非針對台北市長柯文哲及北市府。

這篇廣告是以趙藤雄口述方式刊登,文中洋洋灑灑指出,趙藤雄是在建築師劉培森的一再邀請下,才參與大巨蛋BOT案,所有金額都由趙藤雄出資,但與市府簽約前夕,劉培森卻提出極大的金錢及整個大巨蛋的規劃、設計、採購與未來五十年獨家營運權等要求;由於所有的投標、興建營運資金及對市府的履約保證金等,全由遠雄負擔,趙藤雄不肯,於是劉培森跟他的協力廠商宣佈退出,簽約於是流產。

廣告指出,接著下來就是一連串的黑函及監察院檢舉,但監察院所提卅九項缺失與合約及事實無關,且經監察院存查在案。廣告強調,遠雄無違法、無違約,歡迎再調查,還遠雄公道。

對於遠雄承包大巨蛋工程可能的暴利之說,廣告指出,建造執照延誤四年多,加上交地後不能施工、移樹等等延誤,合計工程延遲五年多,遠雄依法可追加工期,所以遠雄並未違約,是損失者;且經過五年及變更工程追加,整個工程經費已從最初的一九九億增加到二七九億元,預計完工時可能達到三○○億元。

至於外界質疑的零權利金,廣告竟稱,巨蛋場館工程預算從原來七十八億增到一六六億元,且每年要花六億元維護,五十年下來,合計四六六億元,「這等同權利金,是台北一○一大樓權利金二○七億元的二.二倍」。

廣告指出,台北大巨蛋被評為世界最專業、最美好的巨蛋,未來完工也是如此,且可增加上萬人工作機會及五十年約一千億元的相關稅收,而不是政府花人民錢興建的蚊子館。未來大巨蛋完工使用後,遠雄將會出版「大巨蛋的命運」一書,將所有過程攤在陽光下,讓大家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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