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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校友拆字案 民團相挺言論自由

自由時報/ 2015.01.27 00:00
一審無罪後檢上訴 二審明開庭

〔自由時報記者周思宇、吳柏軒/台北報導〕因不滿成大校方「南榕廣場」命名爭議,成大校友李盈叡怒拆光復校區牌銜,以示抗議,卻被校方控告毀損,一審判決無罪,再遭檢方上訴,二審明開庭。台灣教授協會昨召開記者會聲援,盼維持無罪判決,保障言論自由。

因「南榕廣場」案 拆牌銜英文字抗議校方

成大一處新廣場去年落成,學務處委託社聯會舉辦命名活動,投票結果「南榕廣場」出線,卻遭校方封殺、取消命名活動,引發外界關注;畢業校友李盈叡在去年一月十五日晚間,憤而把光復校區英文字「KUANG-FU」中的「A」拆下,變成「KUNG-FU」,並留在原地自首,遭校方法辦。檢方依毀損罪嫌起訴,去年六月獲台南地方法院判無罪,檢方提起上訴,明將在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開庭。

成大零貳社副社長李志宏表示,廣場命名是校方委託學生舉辦網路投票活動,經師生票選,由「南榕」二字獲最高票,校方卻以政治中立為由,在校務會議上否決取消命名,甚至還有老師將民主鬥士鄭南榕錯誤類比成伊斯蘭炸彈客,種種爭議引發學生反彈。

成大主秘陳進成表示,檢察官提起毀損公物訴訟,非校方主動,而不論一審、上訴或未來二審等,一切都尊重司法,重申言論自由與毀損公物是兩件不同的事。

但台教會秘書長許文堂表示,拆字造成的財損,相較於言論自由價值,一審法官已做出無罪判決,呼籲二審法官要保障、捍衛一○○%的言論自由。

批檢上訴是保守反動 呼籲法官維持原判

鄭南榕基金會董事李敏勇指出,即使台灣民主、自由觀念進步,檢方上訴的行為,顯示部分行政及司法體系仍保守、反動,不符社會期待,盼二審法官仔細衡量,維持原判決。

島國前進發起人林飛帆也呼籲法官審慎判決,此案不只是毀損問題,必須從言論自由、校園民主角度思考。

因當事人正在服兵役,父親李玖隆轉述李盈叡的聲明指出,校方處理命名爭議一事,是對大學自由學風的嚴重挑戰,也是威權思想的體現,代表「我(指校方)不認同的,你不可以要」,更污辱台灣追求民主自由的歷史;他並強調將出席二審言詞答辯,呼籲各界出席旁聽,思考民主、自由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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