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目前正在執行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計畫第一階段的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評估(2006~2017年),此階段並不涉及場址評選工作,預定於2017年提出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2018年進入第二階段工作後,才會開始進行初步選址的相關作業,未來第二階段的選址作業,將由經濟部及台電公司負責。原能會為安全監督機關,對於選址並無預設立場。
台電公司依照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規定,參考國外發展經驗,於2006年提報「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並經原能會核定。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依階段分為「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2006~2017年)、「候選場址評選與核定」(2018~2028年)、「詳細場址與試驗」(2029~2038年)、「處置場設計與安全分析評估」(2039~2044年)、「處置場建造」(2045~2055年)等五個階段,處置設施預定於2055年啟用。
依台電公司所提2009年初步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顯示,國內可供評選的潛在處置母岩包括花崗岩、泥岩及中生代基盤岩等,其中以花崗岩最具可行性,主要分布於台灣東部中央山脈以及金門、馬祖及烏坵等離島,需進一步進行地質調查研究。依2009年台電公司提送之初步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指出台灣中央山脈東翼變質雜岩區(地質學名稱為大南澳片岩,而非區域的名稱)為全台灣出露地表最古老的岩石區,整個區域都是變質程度較高的變質岩。台電公司研究團隊曾於大南澳片岩中進行調查研究,所謂核廢料將放置於宜蘭南澳一事實屬外界的誤解。
訊息來源: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