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39歲的吳男自去年7月14日上午7時許,將貨車開入新莊中原路一處停車場內停放,積欠高達8000元的停車費,直到同年10月1日,才想到爛招,把車開出。
管理員起先未察覺,但因該貨車留置已久,管理員早已盯上,事後發現貨車消失,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吳男行徑,報警處置。
起訴書指出,39歲的吳男自去年7月14日上午7時許,將貨車開入新莊中原路一處停車場內停放,積欠高達8000元的停車費,直到同年10月1日,才想到爛招,把車開出。
管理員起先未察覺,但因該貨車留置已久,管理員早已盯上,事後發現貨車消失,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吳男行徑,報警處置。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