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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爭彰銀經營權 林維俊:合法權益必須受到法律保障

NOWnews/ 2015.01.23 00:00
記者胡健森/台北報導

在財政部強勢作為下,台新金控在去年底痛失彰化銀行的經營權,隨即轉入司法繼續與財政部交手過招爭取權益,台新金發言人林維俊表示,當初台新金完全是配合政府,幫忙政府來解決彰銀的問題,如今財政部卻片面毀約以民粹手法修理台新金、搶走彰銀經營權,台新金的要求很簡單,就是20萬名股東的合法權益,必須受到法律、政府保障,財政部一定要認知清楚這一點。

彰化銀行董事會去年12月8日改選,結果公股大勝,並拿回彰銀董事長的指派權,失去彰銀經營權的台新金認為財政部片面毀約,強奪彰銀經營權,使台新金受到嚴重損失,隨即轉往台北地院遞狀,向財政部求償100億元,財政部、台新金互不相讓,此事恐難以善了。

台新金發言人林維俊表示,凡事一定要有個是非、黑白、對錯,當初台新金是受到政府之邀去挽救彰銀,94年7月彰銀瀕臨破產,台新金依照所有合法的商業規則,透過國際公開標的程序,以最高價金取得了財政部事先說好的「彰銀經營權」,但如今財政部卻片面毀約背棄承諾,造成了今天的僵局。

當初台新金為了入主彰化銀,交付了365點68億元給政府,財政部並依照合約將彰銀經營權交給台新金,台新金完全是依照合約內容在走,但財政部長張盛和卻透過大量收取委託書,在去年12月8日拿走彰銀的經營權,是財政部片面毀約而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林維俊說,財政部長張盛和突然背棄承諾是造成對立的原因,如果要比照這兩天台北市政府與遠雄解決「大巨蛋」爭議的方式,財政部想要更改合約,台新金也願意配合,大家可以坐下來談重新議約的條件,但政府不應該以粗魯傲慢的方式,濫用公權力來強奪民間的合法財產;尤其政府的政策應該是一貫的,合法的文件及承諾,更不能因政黨或部長的變動而有所改變,財政部此舉是破壞了政府的公信力及國際信譽,這個後果將會由全民來承擔。

林維俊表示,對於此事,台新金感覺非常的委屈,當初完全是配合政府,並且幫忙政府來解決彰銀的問題,現在卻被財政部這樣處理,台新金被邀請去主掌彰銀,經過了9年的經營,現在彰銀的體質相當良好,財政部卻以「全民資產打財團」的民粹手法,反過來修理台新金這家合法的優質公司。

林維俊強調,民不會想與官鬥,台新金也願意坐下來談,但財政部態度蠻悍,讓台新金求助無門,真的是被逼到牆角,公權力都在財政部手上,台新金只是個手無寸鐵的民間機構,只能透過憲法保障的途徑,除了提出訴訟,另在去年12月11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也已經受理並展開調查。

對於外界認為,財政部因為不滿台新金一直想要併掉彰銀,這才強勢搶回彰銀經營權,林維俊表示,「合併議題」在這次的彰銀董事會改選,從來就不是一項議題,在董事會改選的過程中,台新金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合併,這純粹只是財政部以合併議題當幌子來打台新金,是財政部放出的煙幕彈,並以「全民資產打財團」的民粹手法,來打擊合法的優質企業。

林維俊也出示當年財政部的公告,依照財政部國庫署在民國94年7月5日發布的公告內容,其中的第二點中提到:「......財政部並同意支持所引進之金融機構,取得彰化銀行之經營權,使該金融機構確實得以主導彰化銀行之管理經營,以強化該行之財務結構及經營體質,並提升其競爭力」;另外第三點則提到,「財政部等相關公股,本次雖未搭配彰化銀行之現金增資進行釋股,然為加速金融機構之整併,財政部計畫於適當時機並以適當方式全部釋出公股。」

林維俊表示,對於「全部釋出公股」一事,因最後沒有獲得立法院同意,台新金也沒有針對此事做爭執,但在彰銀的經營權部分,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財政部雖然沒有釋出公股,但並不代表政府可以取回彰銀的經營權。

有關外界對「二次金改」的質疑,林維俊說,2009年行政院做出了二次金改調查報告,其中提到「台新金入主彰銀案」是個「乾淨的案子」,另外,2010年特偵組搜索台新金控,帶走了大量電腦、文件,一直調查到去年的7月28日,確認此案並無不法,檢方也簽結在案,坊間的傳聞都不對,台新金入主彰銀,完全沒有違法的事實。

對於財政部長張盛和說「時空背景不同」,林維俊反駁說,這個說法非常可笑,試想,如果今天有人去買了一輛破破舊舊的車子,然後花錢、花時間把車子整理得漂漂亮亮,結果原車主卻拿了預留的另一把車鑰匙把車子開走了,這樣子的做法能讓人接受嗎?今天的情況就是,彰銀原本在政府經營下快要破產,於是提出承諾拜託大家來救彰銀,結果台新金出面將彰銀整理好了,政府又以民粹的方法搶走了彰銀。

林維俊強調,彰銀的經營權移轉給台新金,這是合約中的白紙黑字,而台新金取得彰銀的經營權,更是台新金20萬股東的合法權力。今天台新金的要求很簡單,就是20萬名股東的合法權益,必須受到法律、政府保障,財政部一定要對這一點有清楚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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