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夫婦被控收受陳敏薰新台幣1000萬元賄款,幫陳敏薰藉此取得台北101(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兩人分別被依貪污罪判刑8年定讞。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陳敏薰買官案時,由於吳淑珍是將賄款透過哥哥吳景茂存入人頭帳戶,法官認定陳水扁是洗錢共犯,洗錢部分退回檢方重新調查。
台北地檢署偵辦時曾訊問陳水扁,也曾兩度囑託高雄地檢署要傳訊吳淑珍作證,但吳淑珍以身體不適而拒絕。北檢認為證據齊備事證明確,洗錢部分偵結起訴。
除本案,陳水扁還有台新金併彰化銀行案,由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偵辦中,目前尚未偵結。
陳水扁因涉及龍潭購地收賄及洗錢、陳敏薰買官等案遭判刑定讞,合併應執行刑20年。他去年委託律師申請保外就醫,法務部矯正署5日審查後,核准讓陳水扁保外就醫。
法務部日前表示,陳水扁保外就醫案將在2月4日到期,矯正署台中監獄已聯絡陳水扁,月底將派人到高雄市探視,研究是否延長保外就醫。中監將審酌病況後,簽請矯正署決定是否延長保外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