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團體提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三大修法建議,包括「保護令制度要入法」、「性別歧視詰問要制止」與「媒體要克制、自律」三大保護傘,拒絕三重傷害。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林美薰表示,近年許多重大性侵案件如李宗瑞案、牙醫性侵案,被害人個資遭網友及媒體大量傳送,使被害人苦不堪言,甚至因而自殺身亡。
據統計,有一成六被害者在案件發生後,仍與加害者同住一處,被害者以未成年居多。
隨著網路普及,近年還有越來越多加害者將犯行拍下後上傳網路供人瀏覽的趨勢。林美薰表示,有近一成的加害者公開散佈被害人個資,網路霸凌有增加趨勢。
律師賴芳玉表示,大眾媒體、網路平台及社交群組大幅刊載被害者個資或具性別歧視的言論圖像,將造成「第三層傷害」,媒體不應該描述案件細節,避免加深被害者傷害,更可能讓不肖人士仿效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