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錢男持2萬3千元的信用卡帳單至大安區的全家便利商店繳款,事後收到信用卡帳單,有逾期未繳金額,他翻箱倒櫃找出當時收據,赫然發現單據上僅寫收款1萬1千元,懷疑剩餘的1萬2千元遭林姓店長侵吞。
開庭時,林男指銀行委託便利商店代收卡費,最高繳款金額上限是2萬元,因錢男帳單金額超過2萬元,所以當初僅收取應繳最低金額1萬1千元。
檢察官認為,店長如有意侵占消費者繳款金,不可能還提供繳費收據給錢男,加上錢男事隔一個月才提告,無法舉證當時繳交帳單全額,因此昨將林男不起訴。
去年9月,錢男持2萬3千元的信用卡帳單至大安區的全家便利商店繳款,事後收到信用卡帳單,有逾期未繳金額,他翻箱倒櫃找出當時收據,赫然發現單據上僅寫收款1萬1千元,懷疑剩餘的1萬2千元遭林姓店長侵吞。
開庭時,林男指銀行委託便利商店代收卡費,最高繳款金額上限是2萬元,因錢男帳單金額超過2萬元,所以當初僅收取應繳最低金額1萬1千元。
檢察官認為,店長如有意侵占消費者繳款金,不可能還提供繳費收據給錢男,加上錢男事隔一個月才提告,無法舉證當時繳交帳單全額,因此昨將林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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