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保七總隊第五大隊雪霸分隊調查,這對夫妻前天上午到武陵賞花暢遊桃山瀑布,因進出該風景區不用申請,他們臨時起意,想攀登武陵四秀之一的桃山,從瀑布附近步道啟程,抵達山頂折返,這段路來回8.6公里,路程險峻,落差將近1500公尺,單趟4.3公里就要花7小時,雪霸管理處於登山口豎立「未經核准、禁止進入」的告示牌。
這對夫妻僅攜帶少量飲水,沒有攜帶雨衣、禦寒衣物、燈具等登山裝備,也未計算登山時間,僅穿夾克各帶一根登山杖就上山,雖挑戰山頂成功,晚間6時50分卻未返回登山口,而步道已伸手不見五指,因逢雨、氣溫降到5度左右,李姓夫妻凍得打哆嗦,嚇得打電話向雪霸管理處武陵管理站求救:「我們在步道,好像迷路了」。
武陵站會同保警啟程搜救,晚間7時20分,李姓夫妻再度求救:「我們沒有帶燈,看不到路,怎麼辦?」管理站請他們不要冒險,就地避寒待援。
搜救人員在晚間8時30分,於海拔約2300公尺的桃山步道1.1公里處找到他們,兩人挨餓受凍,神情疲憊,搜救人員提供隨身熱茶與麵包給他們果腹,晚間9時許,平安折返登山口武陵山莊停車場;雪霸管理處依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9條「進入生態保護區者,應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開罰,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
雪霸管理處副處長鍾銘山說,李姓夫妻堪稱玩命,管理處研擬修改申請入山(進入保護區)辦法,針對類似李姓夫妻的重大違法行為,禁止入山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