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鎮一名林姓肉鴨農占用清水溪河畔違法飼養上萬隻肉鴨多年,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民國97年開始,針對沿岸14處違法占用河川地的禽場執行清除作業,唯獨這處業者仍不理會公權力及民眾利益,繼續違法占地養鴨,汙染水質,第四河川局今天清除。
第四河川局表示,清水溪沿岸早期有14處違法養禽場、占地約56公頃,由於清水溪屬於水質汙染管制區,四河局自97年開始,通知業者自行清除或由四河局介入清除,只剩這處肉鴨場仍繼續飼養。
第四河川局表示,林姓肉鴨農不斷採取抗爭、訴願手段阻擾拆除作業,四河局2年前通知業者自行拆除,業者不理會,且繼續擴大飼養,上萬隻肉鴨的排泄物嚴重污染清水溪水質。
第四河川局會同南投縣警察局竹山分局前往清除,怪手強制拆除時,林姓鴨農夫婦不斷哭喊、抗爭,並質疑四河局人員不顧人民財產權益。四河局表示,為了顧及下游居民用水、飲水衛生,依法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