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美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1/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5/15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橋頭區芋林路305號訓練教室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3年度盈餘分配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3/1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5/15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擬自104年3月6日至104年3月18日下午4時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須於104年3月18日下午 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 請於104年3月18日下午4時前寄達,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二)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 股東常會議案,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且議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含文字及標 點符號)。 (三)受理提案處所: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高雄市橋頭區芋林路305號, 電話:(07)611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