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賣給四川土產公司 產品送驗
衛生局官員表示,若證實仁傑未依規定自主通報,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三萬至三百萬元;若豆腐檢驗出二甲基黃,且是在去年十二月十日前生產,可依法開罰六萬至一千五百萬元;若是十二月十日後生產的,除可開罰六萬至二億元,業者還得面臨最重七年的徒刑。
度小月麻油辣腐乳先後委託雲林縣「圓德行」與新北市「四川土產公司」代工。新北市衛生局前晚派員稽查四川土產,業者指豆腐向桃園仁傑進貨。衛生局除要求其他豆腐乳產品暫停出貨、提供詳細文件資料,也轉由桃園衛生局追查仁傑供貨情況。
下游名單無仁傑 芊鑫疑未全盤供出
桃園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劉麗文表示,仁傑確是度小月麻油辣腐乳豆腐的供應商之一,但辣腐乳成品還有許多製造過程,尚無法證實是否與二甲基黃有關。但調查也發現,仁傑曾向芊鑫進貨,去年底黑心乳化劑案爆發後,仁傑卻未依規定通報衛生局,將約談業者說明,並禁止業者繼續生產與出貨,廠內豆腐產品已經採樣帶回化驗是否含二甲基黃,也全部查封。
她說,衛生福利部先前提供的芊鑫下游流向名單,並無仁傑公司,懷疑芊鑫並未吐實,已通報食品藥物管理署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