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此,雲林縣警察局長張傳忠到任以來,擴大實施交通安全宣導及易肇事路段強力執法之防制策略,運用雙管齊下方式以降低死亡人數,經統計103年度執行成效,因交通事故而當場死亡或24小時內死亡之案件(A1類交通事故)合計發生97件、99人死亡;與102年度發生118件126人死亡相比,減少21件、減少27人死亡,降低死亡人數21.4%,其死亡人數為雲林縣歷年來之新低點。
期間針對主要肇事族群「機車事故、高齡者事故、酒駕事故」及「容易導致傷亡之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等防制成效分析如下:
一、機車事故:103年發生37件,造成63人死亡,與102年相較減少21件、減少18人死亡。
二、高齡者事故:103年發生27件,造成27人死亡,與102年相較減少3件、減少3人死亡。
三、酒駕事故:103年發生12件,造成12人死亡,與102年相較減少6件、減少9人死亡。
四、騎機車未戴或未正確配戴安全帽死亡者:103年發生33件,造成47人死亡,與102年相較減少14人死亡。
縣警局表示,仔細探討103年防制死亡交通事故之創新作為內容,係縣警局體認行之有年的交通執法作為雖有其成效,卻容易引起反效果,諸如民眾誤解政府搶錢及敵視警方作法等反彈,導致否認警方防制交通事故的努力。惟有站在民眾立場,分析其利害關係使之感同身受及主動配合才能真正發揮防制成效,遂投入大量警力及資源以交通安全宣導與落實實施交通法治教育,軟硬兼施,立定目標。
縣警局指出,期間由各警局分駐(派出)所利用家戶訪查、社區座談會、村(里)辦公室及居民容易聚集之處所,選擇近期且鄰近地點所發生之交通事故做為案例進行宣導,使居民切身感受危險就在身旁。另本局交通警察隊及各分局業務組均擴大辦理交通宣導場次,除各公司團體之外,尤其深入各大校園從根本建立正確交通知識,並輔以精心設計之宣導品,例如腳踏自行車反光貼紙(燈、帽、帶)、LED臂帶燈及機車騎士安全帽等強化行車安全之配備。尚有以垃圾車撥放宣導語、舉辦大型踩街遊行實施交通宣導等創新作為。
雲林縣警察局強調,交通安全是人人都應重視的基本生活安全,單以警方強力執法只是治標不治本,駕車禮讓的觀念需要全民相互提醒達成共識,保持禮讓,避免事故才是平安回家唯一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