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媒體今天報導,行政院昨天通過修正的「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明定幼兒園不得以派遣方式僱用員工,部分教育團體認為與現實脫節,例如司機只有早上、傍晚需要接送,廚師也只用作午餐和點心,聘用正職員工成本太高。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及學前教育組長許麗娟澄清,這次修法沒有改變派遣人員的規定,原本「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便規定「教保服務人員應由私立幼兒園自行進用,不得以派遣方式為之。」
許麗娟表示,法令是禁止「教保人員」不得派遣,幼兒園中的司機、廚師、行政人員等,則不在限制中。「這項規定不是新增出來的,而是一直都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