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四年前選正副議長,民進黨十名議員亮票,遭訴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一審全獲判無罪。檢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議員投票意向、投票內容,是議員自主決定事項,與國家政務沒有利害關係,昨天維持無罪判決確定。「一般人亮票還是有罪。」高院合議庭特別說明,亮票不違法僅限於民意代表內部選主席、正副院長、正副議長;一般民眾不得出示公職人員選票圈選內容,否則可處兩年以下徒刑、拘役或廿萬元以下罰金。~聯合報2015年 1月16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