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朝野協商共識 海岸立法分級保護

中央商情網/ 2015.01.15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015年1月15日電)立法院朝野今天協商海岸管理法草案獲致共識,一級海岸保護區應禁止改變其資源條件的使用;保障公共通行權等重要條文。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邱文彥也是協商會議主席晚間受訪表示,立法將海岸地區屬環境敏感地區會劃設保護區與防護區,保護區分一級與二級保護區,如水產資源培育區、生態環境敏感區、野生動物聚集區等都在保護區之列。

他表示,海岸管理法草案若完成三讀,將來從海上看台灣非常漂亮、海岸更自然、更美麗, 邱文彥說,草案應該有希望在這個會期完成三讀。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林淑芬表示,整部法最重要精神在於一級海岸保護區應禁止改變其資源條件之使用,但如果是海岸保護計畫為相容、維護、管理及學術研究使用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則不在此限。

草案規定,一級海岸保護區內合法使用不合海岸保護計畫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或遷移,其所受之損失,應予補償。

林淑芬表示,一級海岸保護計畫內禁止事項的違法行為如果是破壞保護標的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40萬元以下罰金;如違法行為釀成災害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

有關海岸防護區的設置,邱文彥表示,氣候變遷與海平面上升,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對海岸適當防護;海岸有航運、漁業、遊憩等多目標使用,在多方競逐下相互間產生衝突,會建立海岸整體管理計畫。

他說,海岸管理法草案完成立法後6個月內必須劃設海岸地區範圍分為濱海陸地、近岸海域、離島濱海陸地及近岸海域3部分,將來須做整體管理計畫,不論劃定範圍與管理計畫都必須徵得相關機關、地方民眾、縣市政府甚至原住民族的意見都須考量在內。

保障公共通行權部分,邱文彥說,海岸地區自然沙灘須有公共通行權,就不會發生美麗灣、夏都或者澎湖?裡沙灘被旅館業者圍起來自己使用;保存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如美麗灣前面的沙灘,是原住民豐年祭或海祭的活動空間必須保留。

草案規定,為保障公共通行及公共水域之使用,近岸海域及公共自然沙灘,不得為獨占性使用,並禁止設置人為設施。違者,經主管機關制止並令其限期恢復原狀,屆期未遵從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