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財政部 假處分遭駁回

中央商情網/
11 年前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15年1月15日電)台新金控(2887)去年在彰化銀行董事改選挫敗,向財政部求償百億,並聲請假處分禁止官派董事執行職務。台北地院今天駁回聲請。

台新金不滿失去彰銀主導權,向台北地院提民事訴訟,向財政部求償新台幣100億元,並聲請假處分,要求財政部回歸到2005年函令,讓台新金取得過半的董事席次,並禁止官派的梁懷信等3名董事執行職務,而由台新金推薦的林政憲等人擔任董事。

財政部主張,這份協議只為了2005年的選舉,財政部已履行完畢,如今時空背景改變,財政部需捍衛公股權益。

法院審理後認為,股東會決議結果對股東有拘束力,法院需尊重,台新金如果認為程序違法,應提起撤銷訴訟。台新金不能以跟財政部的協議改變股東會選任結果,使得股東協議凌駕全體股東決議,破壞董事選任制度,同時新任董事已變更,也無從定暫時狀態處分的必要,因此駁回台新金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