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造成合宜住宅承購人誤解,內政部營建署指出,2017年世大運選手村是依原國民住宅條例興建的國民住宅,並非合宜住宅,二者屬性不同。
營建署表示,原國民住宅使用是以家庭房型來設計,主要為3房型及4房型為主、占90%,有2609戶、2房型約占10%,共302戶,且無 1房型設計,未來如轉作社會住宅出租使用,恐無法滿足單身青年及年輕家庭需求。
營建署提到,與雙北市府的會議,是針對原以出售國宅方式規劃的選手村,未來如果轉做出租社會住宅使用,原規劃的房型比例是否需配合調整進行研議。
營建署說,依目前台北市及新北市規劃設計或施工中的出租社會住宅,其中1房型、2房型及3房型的比例,分別為6:3:1及8:1:1,
為滿足單身青年及年輕家庭需要,營建署請雙北市政府在不影響世大運舉辦期程的原則下,就出租需求考量是否適當增加1房型及2房型的比例,提出建議方案後再行研商。
營建署強調,原本規劃的20坪、30坪及34坪均不含公共設施面積,非如外界所想將30坪及34坪對半切變成「鴿子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