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俋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根據政大教師借調處理要點,教師借調每次至多4年,以借調1次為限。高永光擔任第11屆考試委員時已向政大借調,獲考試院副院長提名通過後,考試院再行借調,並擬延長至109年,但政大僅同意延長至103年10月10日。
他說,高永光已無由佔缺4個月,政大沒辦法新聘教授,影響學生受教權。
教育部人事處專門委員丁慧翔表示,政大借調處理要點的確規定,每次借調以4年為限。高永光首次借調擔任考試委員不滿4年,考試院去年8月6日繼續辦理考試院副院長借調,以任期6年辦理延長至109年8月31日,不過政大去年12月回函,只同意延長至103年10月10日。
她表示,根據了解,政大已在去年12月30日行文,告知借調4年期限屆滿。依照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規定,高永光必須在收到通知送達的30天內申請復職,若逾期沒有申請復職視同辭聘。
丁慧翔說,考試院已在1月6日收到通知,教育部後續會持續注意政大相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