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技職司專門委員姜秀珠回應,依大學自治精神原則,學校教師任用解聘的權限歸於校方,須召開系、院、校級教評會審查,請當事人到場表達意見,決議後,再將資遣方案呈報教育部核備;經查育達科大資遣作業符合程序,但若有教師認為工作權受損,可先找地方勞工局協調,或依循行政程序提出申訴,甚至可走司法管道對學校提告。
在育達任教十四年的企管系教師陳彥彰說,系所停招被迫停止開課,但仍需指導研究生,擔心解聘後影響學生畢業時程,更不滿校方先前召開的教師輔導安置會議,竟是討論誰被解聘的順序,所有老師只能無奈嘆息︰「要中年失業了。」
高教工會質疑︰「育達科大亂裁員、教育部也是幫兇!」該校尚有廿六億資產、上學年盈餘一千一百多萬元,學生數也有六千七百多人,根本沒必要解聘教師。
校方︰已提供相關安置辦法
面對不當解僱教師的指控,育達科大指出,學校為轉型,一百零二學年度起停招部分系所,但對停招系所的學生,訂定相關辦法及採取配套措施,予以充分照顧,不影響學生修業及畢業;對教師則訂定教師安置相關辦法,提供停招系所教師優惠退休、資遣或補助津貼協助教師轉職,或轉任學校學術、行政單位職務。
育達科大強調,超額教師所屬系所是因無課可供其教授,才進行縮減調整,資遣教師實情是非得已,學校也依相關規定完成校內程序後,報請教育部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