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營業稅法對農產品採對物兼對人免稅,農民銷售自行加工所收穫的農產物或副產物(含加工勞務),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指出,基於茶菁加工屬製作茶葉或茶品的必要程序,但因財力無法購置器械設備自行加工的茶農,因此允許委託他人加工的勞務免徵營業稅,以便使茶農自產自銷茶葉者,不論自行加工或委託他人加工的租稅待遇一致。
另外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查告,農民除自耕外,於農閒時提供農業機械協助其他農民整地、種植、收穫等農事操作,是國內農業生產重要作業模式,性質與農民受託處理茶菁的加工相同。
考量這類農民以個人身分提供其他農民機械代耕勞務,如未僱用員工協助處理者,得免辦理營業登記並免徵營業稅,以落實照顧農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