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呂學樟提案修正「貪污治罪條例」,將「違背職務」修正為「違背法定職務」,不過,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質疑此項修法是替馬英九總統卸任後可能涉及的司法案件解圍。雖然呂學樟否認修法涉及任何個案,朝野仍一度在14日的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針鋒相對。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則明確表態反對修法,他表示,我國對「貪污治罪條例」所指的「職務」或「職權」見解採「一般職務權限」,也就是「法定職務權限」,並參考日本實務見解,兼採「實質影響力」說,已趨向統一見解。他認為法令無法將一切職務職權詳加列舉,修法反而會產生執行上的困難,況且有實質影響力的官員若實質干預公務行使結果,也難以達到處罰效果。吳陳鐶說:『(原音)如果把我們現在利用權利上利用、收賄等等這些行為限定在法定職權說,明文的加「法定職權」,這個在實務上會有問題的。』
最後委員會因為委員出席人數不足,僅完成詢答,沒有進入逐條審查,將擇期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