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信指出,反而是民進黨在上述收入決算中,只分別列出2008年新台幣1億8,050萬5,300元,及2012年2億2,782萬1,200元的不分區立委政黨票補貼款,卻未列入總統選舉補貼款的收入。他質疑民進黨同樣收到中選會公文,同樣以收據領款,為何沒有將收入列在決算書中,他希望名嘴能以同樣的標準檢驗民進黨。
陳以信指出,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1條第2項,「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馬總統2次總統選舉的補貼款都由國民黨領取。他拿出收據,指2008年總統選舉補貼款為2億2,977萬420元,2012年則是2億673萬4,170元,都由國民黨出面領取,並非如名嘴所言由馬總統領取。
針對部分名嘴質疑國民黨申報的政治獻金和補貼款數字不符,陳以信說這根本是誤解,政治獻金和補貼款截然不同,兩者混為一談簡直荒謬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