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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現市長政見 北市3月前成立食安委員會

NOWnews/ 2015.01.13 00:00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兌現台北市長柯文哲選前成立由市長直屬督導的「台北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制定「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的政見,台北市衛生局今(13)天晚間表示,3月前將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預計遴選10至12位具有食品科學、餐飲管理、毒理學、醫學以及法學專長的委員。

台北市政府是在今天下午1點30分召開食安專案報告,柯文哲專案聽取台北市衛生局進行1小時的業務簡報,決定成立「食安委員會」及制定「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食品安全委員會人數將有17至19人,由市長擔任召集人、副市長鄧家基擔任副召集人,除由教育局、產業發展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法務局5個局處首長擔任委員之外,另預計邀請台北市食品相關公協會及消保團體推薦遴選委員名單,經遴選委員會遴選會議決議後,以不排序方式製作遴選會議推薦名單送交市長核定。

規劃中的「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則有「總則、市民參與、安心外食、資訊透明、罰則」5章節、20條條文,管理重點在實體、虛擬通路產品管理及消費者保護。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自治條例奉行市長「明快的行政效率」及「明賞重罰」,草案重點如下:

一、 市民參與:3個月內成立直屬市長的食安委員會,廣納公民團體及消保團體參與食安政策制定;「明賞重罰」,提高檢舉獎金發放上限。

二、 安心外食:首創「預防稽核」概念,要求大量膳食製備業者於供應日前15日,事先主動向衛生局通報稽核,以預防食品中毒事件之發生,保障市民食的安全。

三、 資訊透明:明定公開資訊的法源依據及公開資訊標準作業化(SOP),讓全民一起監督。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草案規劃重點後續仍需要透過各界代表表達意見,廣納民意、充分溝通,並提報食安委員會審議後,送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後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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