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宜蘭某汽車旅館擔任房務人員的黃嫌向警方表示,當日剛從宜蘭坐車北上向新北市蘆洲朋友借車,晚上約21時40分左右在重陽橋汽車道上橋處附近購買90包的毒品咖啡包,正準備回宜蘭即被警查獲。
當警方詢問渠月薪約25,000元花新臺幣50,000元購買90包毒品咖啡包作何用途時,黃嫌竟稱全部都是自己要喝的,且每星期服用1次,每次服用10包,說法啟人疑竇!黃嫌持有大量分裝完整毒品咖啡包,不無販賣意圖,雖矢口否認,全案仍依意圖販賣之嫌移送法辦。
在宜蘭某汽車旅館擔任房務人員的黃嫌向警方表示,當日剛從宜蘭坐車北上向新北市蘆洲朋友借車,晚上約21時40分左右在重陽橋汽車道上橋處附近購買90包的毒品咖啡包,正準備回宜蘭即被警查獲。
當警方詢問渠月薪約25,000元花新臺幣50,000元購買90包毒品咖啡包作何用途時,黃嫌竟稱全部都是自己要喝的,且每星期服用1次,每次服用10包,說法啟人疑竇!黃嫌持有大量分裝完整毒品咖啡包,不無販賣意圖,雖矢口否認,全案仍依意圖販賣之嫌移送法辦。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