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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淪詐騙招數 立委提修法

中央社/ 2015.01.13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3日電)詐騙集團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民眾若不察未在時間內異議,可能背龐大債務且無救濟管道。國民黨籍立委林國正提修法,增加法官事後審查機制,設兩年過渡期,還莫名背債者公道。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林國正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支付命令是快速解決債權人和債務人問題工具,卻衍生很多問題,包括核發寬鬆、送達過程屢傳弊端,很多詐騙案件冒用支付命令,讓無辜人受害,有必要提修法。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工作委員劉家榮說,現行支付命令只要債權人敘明理由和積欠金額寄到法院,法院不需調查內容是否屬實,也不須辯論,就會寄支付命令給債務人;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20天內提異議,支付命令失效,否則與確定判決有一樣效力,面臨背債並被強制執行;被害人就算提再審,成功機率也相當低。

司改會整理受害者判例發現多種狀況,包含詐騙集團以法院名義連續寄發假公文給民眾,目前反詐騙宣導都教育民眾別理會假法院詐騙文件,民眾通常不理會;詐騙集團再以假文件向法院聲請核發真正的支付命令,民眾收到以為又是詐騙未提異議,讓詐騙集團得逞。

另有父母向銀行借款,竟以未成年子女為保證人,銀行規避保護未成年人規定,還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分代收且未提異議,導致子女成年後就背債,每個月要被強制扣薪;也有太太受丈夫家暴、離家,丈夫向法院謊稱債權並聲請支付命令,支付命令送達戶籍地,丈夫代收後隱瞞,再以支付命令強制執行太太房產。

與會的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尤美女說,支付命令本來是保障債權人,現在卻讓法院淪為詐騙集團幫凶,且政府還認為只要多宣導就可解決問題,卻仍有多人受害,希望立法院可儘速完成修法。

司改會建議修法應將支付命令改為僅有執行力,沒有確定判決效力,且債務人提起確認支付命令所載債不存在訴訟時,得聲請法院允許提供擔保停止強制執行救濟途徑。為給先前遭不公平對待受害人公道,修法也增訂過渡期,舊法時期確定的支付命令得自新法實施起兩年內聲請再審,廢棄原支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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