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檢舉人須補足資料才受理
柯文哲相關人士被查稅不只上述一樁,去年九合一大選前,台北國稅局也曾因民眾檢舉,發函要求曾邀請柯演講的單位,在四個工作天內備齊演講費用的憑證資料,否則將開罰,遭外界撻伐是政治操作。
柯父母卻須提供補充資料
北區國稅局副局長姚世昌昨天說,去年選前就有民眾來函檢舉,質疑柯買房款項究竟是父母借貸還是贈與;但因時值選舉,為免引發政治聯想,因此拖到現在才處理。
姚世昌說,發函柯文哲父母的內容,是要求他們能夠提供有關資金、日期、對象及原因的書面補充資料;如果是借款,是否有借據等書面文件可供證明,「但我們沒要求一定要有借據,還款紀錄也可當作證明」。查核人員會根據專業判斷該筆款項名目,一切依規定辦理。
不過,國稅局一再提醒民眾,不可以媒體的片段報導作為檢舉事證,但此次民眾也是將媒體報導作為檢舉事證,為何受理?姚世昌解釋,對於此類檢舉案,國稅局雖然不受理,但「不能不管」;且柯選前已說明他是向父母借款買房,事證明確,基於職責,才去查核該筆款項是借貸或贈與,並非針對性查稅。
會計師說,柯文哲夫妻為雙薪家庭,有能力向金融機構借款、還債,國稅局反而需要找出柯必須由父母「贈與」金錢來買房的事證,才有辦法證明柯文哲父母逃漏贈與稅。
律師:借貸未必白紙黑字 口頭也行
律師公會全聯會前任監事林振煌也說,借貸未必要白紙黑字寫書面借據,口頭約定也可成立借貸關係,不過稅捐機關查逃漏稅時,當事人最好能提出證據,例如繳付利息或還款的轉帳資料,還可找證人出面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