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1/122.發行股數:10,000,000股3.每股面額:10元4.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80元。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1,00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80%,計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 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每仟股得認購92.16589861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股數之10% ,計1,0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 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 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債務以改善財務結構。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4/01/2513.最後過戶日:104/01/20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1/2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3/1916.股款繳納期間:104/01/28-104/02/03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4/01/12。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南三重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板橋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2月25日金管證發 字第1030049544號函核准生效在案。(2).有關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 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3).上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4).因依公司法第168條之1規定,於會計年度終了前同時辦理減、增資案,故申請 延長停止過戶時間至10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