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入獄前又犯 嗆「玩她到死」被判10年稱司法不公

NOWnews/
11 年前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男子日前性侵女子遭判刑確定,不料卻在入獄前2周時,邀約一名女網友外出碰面,見對方是一名正妹,竟誘騙對方回其住處,甚至還拿刀威脅她說「之前騙出來的女人被我玩弄到死」,乘機性侵和搶奪財物得逞;高院認為他惡性不改,判處他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該名29歲的男子,先前涉嫌性侵一名18歲女子,遭到法院判處3年8個月徒刑定讞;原訂他應該在2012年6月29日報到入監,但在入獄前男子上網聊天,結識一名年輕正妹,並在同月約對方見面。2人碰面之後,男子稱說臨時要返回住處拿重要東西,便載對方一同前往。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原本2人聊天愉快,但事後男子要對方到他房內聊天遭拒,他一怒竟拿出藍波刀恐嚇對方,稱說「之前騙出來的女人被我玩弄到死」,將她性侵得逞,並搶奪女網友身上5500元現金等財物。

事後女網友報警提告,高院開庭審理後,男子辯稱是男女朋友,當時是合意性交並非性侵;但法院查出女網友事後曾傳簡訊給友人「我被強姦了」,且大腿在反抗時遭到劃傷,因此認定性侵和強盜罪成立,判處他10年徒刑;男子還押時竟還痛批法官「司法不公」,揚言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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