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震遠論文假審案去年底不約而同被刊登在頂尖《科學》與《自然》期刊上,本月六日《自然》期刊的新聞快訊指出,中國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七名科學家名字以及其剽竊、重複發表等科學行為失當的舉止,並表示近期還會再公布五個人名在官網上。
中研院院士蒲慕明認為,這是一個正確的方向,他強調:「具名公開讓他丟臉,在強調面子文化的國家,是嚇阻不當行為強而有力的辦法。」
科技部次長錢宗良表示,科技部有導正學術風氣的責任,「這不是推卸責任,而是大學必須站在第一線把關。」他說,科技部最大的問題是,「只能給胡蘿蔔,沒辦法給棒子;就算停權十年,也就是十年不給你胡蘿蔔,真正能給棒子的是學校,決定要不要給他升等。」
他說,如果在台灣召開記者會公布違反學倫案件,「學校不見得會贊同,有些會認為越權,或是毀壞學校名譽。」但是公布接獲檢舉數字,或是已複審定案的名單、停權懲處年限與違反樣態,確實是科技部應該做的,可以朝此方向建立標準作業程序。
部分學校質疑公布名字是否合法
台大校長楊泮池說,科技部公告的方案與做法,須各校一起討論出共識。交通大學主秘裘性天認為,公布教授名字等細節,是否符合現行法規,仍待討論,但同意教授行為須受規範。清大副校長吳誠文則說,贊成科技部做法。教育部次長陳德華說,尊重科技部做法,並樂觀其成。
至於陳震遠論文案,高教司將在月底前召開專案小組,如確認其涉及違反學倫,便會撤銷副教授資格,並追討升等後增加的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