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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租金補助 嗆「政府錢卡好騙」

自由時報/ 2015.01.1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政府的錢真好騙!營建署的租屋補助採書面審查,女子陳釔秀竟偽造房屋租賃契約書,吸收成員、人頭共44人,以「假租屋、真詐領」手法,3年詐走170萬元,簡直把國庫當作提款機,陳嫌落網還說:「政府的錢卡好騙」!

吸收成員、人頭44人

58歲的陳釔秀曾在葬儀社工作,她聽說營建署的租金補助審查門檻低,因友人欠她5萬元,便要求以此詐騙手法,向政府詐領租屋補助金還債。

陳女食髓知味,索性當起詐騙集團首腦,以每月每人1萬元代價,自101年起,唆使陳、劉、張姓等女子,偽造租屋契約書,再吸收假租屋的人頭,到地政所申請地籍資料,向營建署申請每件每年最高4萬8000元的房屋租賃補助,每件拆帳詐領金1萬8000元,其餘3萬元朋分黨羽。

直到去年8月,屋主接獲租賃補稅資料才知受害,陸續向都發局申覆,結果竟多達26人受害,市府向苓雅分局報案轉由高市刑大偵六隊偵辦。

警方在陳嫌家中起獲偽刻印章、郵局存簿影本、未使用委託書、空房屋租賃契約書、代辦宣傳單等證物,初估該集團至少已詐領170萬元。

3年詐走170萬元

警方懷疑其他縣市還有未爆彈,昨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將陳嫌函送,並追查以相同手法詐領租屋補助的不法集團,呼籲屋主若未租屋,卻收到租屋所得補稅通知,儘速與警方連繫。

只要知曉欲申請土地、建物的段、小段、地建號,申請人持國民身分證等證件,就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地籍謄本。警方表示,營建署租屋租金、青年安心成家等補助對象,需無自有住宅且全戶家庭年收入低於97萬元,根據申請人收入、子女數、是否弱勢等項目評分,因僅以書面審查,未做實質審查稽核,讓不肖份子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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