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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予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免申根簽證待遇四週年

大成報/ 2015.01.11 00:00
‎【本報訊】歐盟予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免申根簽證待遇於本(104)年1月11日屆滿4週年。免申根簽證代表歐盟對中華民國旅行文件安全性的信任,更是對我國家發展、社會進步與國民素質的高度肯定,不僅大幅提升臺歐人民互動的便利性,也促進我國與歐盟及歐洲各國往來及實質合作,係深化及廣化臺歐關係的關鍵動力。

在「活路外交」政策下,外交部近年來積極爭取世界各國予我免簽證待遇,在歐盟免申根簽證帶動下,巴爾幹半島5國及法國、荷蘭、英國等3國的26個海外屬領地隨後陸續予我國免簽證待遇,使我國人現可以免簽證方式入境歐洲69個國家與地區,佔全球140個予我國免簽證及落地簽證待遇國家與地區近半,有助我國人赴歐旅遊、經商及短期進修。

過去4年,臺歐關係亦明顯提升,簡要說明如下:

1.經貿互動:歐盟係我第4大貿易夥伴,我係歐盟亞洲第7大、全球第23大貿易夥伴。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網站公布資料顯示,100至102年間臺歐盟雙邊貿易量在480億美元以上,佔我對外貿易總額的9%。此外,歐商亦係我最大外資(FDI)來源,累計投資金額超過326億美元。

2.臺歐盟關係:歐盟曾5度發表聲明,歐洲議會亦5度通過決議,表達對我國的支持,其中歐洲議會於2013年10月以壓倒性票數通過「歐盟—臺灣經貿關係決議案」,支持臺歐盟洽簽投資保障及市場進入協議。該決議案係1993年歐洲議會通過支持兩岸加入「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後,20年來專門為臺歐盟經貿關係通過決議案的首例,對我爭取與歐洲洽簽「雙邊投資協議」(BIA)及「經濟合作協議」(ECA)更添動能。

3.雙邊實質合作:外交部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與歐盟及歐洲各國簽署近50項官方協議,合作項目涵蓋科技、教育、關務合作、電信、司法互助、核能安全、食品安全、電子化政府、綠能、醫藥、智慧財產權保護、創新研發等各項領域。

4.青年交流:我國陸續與全球13個國家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其中包括德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奧地利等8個歐洲國家,該計畫促使我國青年拓展國際視野與交流。

5.人員互動:歐洲各國政要及議員每年均有450左右人次訪華,雙方交流日益頻繁密切。

中華民國與歐洲同享民主、自由、人權等普世價值,外交部將續依「活路外交」理念,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推動對歐工作,並為國人爭取更多福利。在我國多年努力下,歐盟執委會正式於2010年7月5日提案修法予我國人免申根簽證入境待遇,該提案在歷經歐盟15道行政部門與歐洲議會審議程序,後於2010年11月25日獲部長理事會審議通過,並於2011年1月11日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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