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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論壇/別逼我們的下一代只能在圖片裡找古蹟

NOWnews/ 2015.01.11 00:00
文/林軒廷

二次大戰後期,盟軍選擇由義大利開始進行西線的反攻,當時這項軍事行動最嚴峻的挑戰,不是面對不堪一擊的義軍,而是如何在充滿文化遺跡的文明古國裡擊敗敵軍。有學者形容這項任務有如「在瓷器店裡打老鼠」般艱難,盟軍為此成立一支特殊的部隊,號稱為「維納斯修復者」,由兼具專業素養及軍官職能者出任,專責協調保護義大利各地古蹟遺產。這群古蹟軍官拚盡全力,就是要使「無法再製」的文物倖免於殘酷的戰火中(摘自北京日報:拯救我們的遺產)。由此事件可知,即使在拚個你死我活的殘酷廝殺中,對古蹟的維護仍是不分敵我,片刻不得鬆懈的事。

反觀國內國產署公用財產組於日前表示,有關「推動古蹟、歷史建築標租作業,加強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已報行政院核定…」一事,已有學者強力質疑此法條的合法性,是否逾越位階更高的「特別法」及規避立法院的監督。就以一般民眾對維護古蹟的基本常識與認知而言,都覺得無法接受。古蹟的標租與再利用,無可避免會減損古蹟的價值,古蹟之所以珍貴正因它的「無可再製」的特性,破壞了再製,那就只是「複製品」不是「原物」,即使它能夠被修復的維妙維肖,原價值都已不復存在。

二次大戰當中交戰雙方為何放過義大利的古蹟並認為摧毀它是一種「無可饒恕的罪孽」,是「野蠻且不文明」的舉動?引述這段歷史的目的是要提醒國內古蹟維護的主責官員們,古蹟需要花一輩子的時間去維護,但摧毀它卻只需要幾分鐘甚至幾秒鐘而已。古蹟是人類共同且珍貴的文化資產,細心呵護仍唯恐不及,怎忍心任由唯利是圖的「有心人士」去咨意破壞或踐踏?容許他們操控全民共有的文化資產,大賺不義的文化財?

古蹟的維護已是一種普世價值,「標租古蹟與歷史建築」之事若真執行,全國近80處珍貴公有古蹟的未來,即使不像在戰爭中一次被摧毀殆盡,恐怕也會慢慢的被折磨凌遲致死吧!主事的官員們:您真想成為終結台灣古蹟與歷史建築的「千古罪人」嗎?千萬別逼我們的下一代,只能在圖片裡找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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