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區圖書館違章使用三十多年中滋生不少波瀾,且每天閱讀書籍的學生及民眾擁擠,安全上令人擔憂。市議員吳敏濟四年來窮追猛打,爭取重新改造,去除祗許官放火之違章之名,終獲市府重視,預訂三月間,以一千二百萬元經費整修,圖書場地暫借大甲長青活動中心。
圖說:違章建築使用三十餘年的大甲區圖書館,市議員吳敏濟四年窮追猛打,終獲得一千二百萬元整修工程費,預定在三月間施工。〔記者陳榮昌攝〕
早期大甲圖書館是設於第一菜場二樓,因市場改建,鎮公所於民國六十九年,臨時在佔地範圍極廣的大甲國小圍牆西南角興建圖書館,當時鎮所祗徵得校方同意使用因無規畫及設計,地目不符而未能取得使用執照,成了一座名符其實的違章大建築。
圖書館沒有建築執照、無障礙空間、地下室及電梯等設備,使用三十餘年中,引發不少事端,不良少年集會叫囂、毆鬥、行竊機車場所等不良紀綠,多任校長為學校安寧,多次要求鎮公所歸還土地,多次搞得不歡而散。
市議員吳敏濟見圖書館有不少長青學苑阿公、阿嬤上課,腳障等人士上二樓十分不便,且了解是違章建築使用,又見於官方取締民眾違章建築,有民眾會以圖書館的違章案例做擋箭牌,一句;「祗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都會讓官員無言以對,而決定爭取圖書改建或追求符合使用手續等工程,四年多來多次會同官員現場勘查、研究討論,終於預定在三月間,用一千二百萬元工程費整修,期早日取得合法的建照及使用執照。
圖書館長蔡美英表示,整修時間約一年,已商得暫借大甲長青活動中心繼續圖書業務營運,不過因館早期的建築設計、使用範圍等圖樣都因過期灰化,欲重新整理十分困難,館方必須逐一取得,才能獲得使用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