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調查,綽號「阿良」的方男在鳳山區經營海鮮燒烤店,生意平淡,被害人於去年5月在他的店家隔壁開設另一家同性質的燒烤店。
警方表示,被害人指方男涉嫌眼紅他的生意好,曾藉故指稱被害人所增設的帆布造成營業不方便,竟持槍要求被害人拆除帆布並下跪道歉,陳女則在旁拍照。
警方查出方男為使對方無法繼續做生意,去年6月15日至8月26日,曾多次向被害人燒烤店廚房及店面等,以丟擲酒精膏、自製汽油彈、切割瓦斯管線並開啟瓦斯等方式破壞,引起多次火警,幸火勢及時撲滅未造成重大傷害。
警方聲請搜索票執行搜索,雖然沒有發現槍械,方男和陳女坦承犯行,警詢後,全案依公共危險、恐嚇、毀損等罪嫌送辦。10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