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的起訴書指出,民雄鄉黃姓男子為嘉義縣第18屆議員選舉候選人黃芳蘭的支持者,為使候選人當選,委請其不知情的妻子抄錄有投票權的名冊作為買票依據,並以每票新台幣500元代價,為候選人買票。
警方循線查獲,在被告黃姓男子住處查扣抄有投票權姓名及票數的名冊,以及尚未發放的1萬5000元現金,還有黃芳蘭的宣傳文宣,檢方除聲押黃男獲准外,並陸續傳喚涉嫌收受買票錢的何姓選民數十人到案。
檢方偵查終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黃姓男子及何姓選民等45人。
檢方表示,除了起訴嘉義縣議員黃芳蘭的支持者及選民外,已於5日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另外,同選區落選頭、前縣議員黃嘉寬,也向同區的黃芳蘭提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