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一00年度第一次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一0三年第四季執行認購普通股0股。二、本公司一0一年度第一次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一0三年第四季執行認購普通股0股。三、本公司一0一年度第二次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一0三年第四季執行認購普通股0股。三、上述若有轉換之股票,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撥入原認股權人之集保帳戶。若無則免辦理.四、上述若有轉換之股票,增發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五、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6636- 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