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愛滋病疫情擴散,本次修法條文規定,未來當醫事人員、警消人員執行業務時,因為針扎或尖銳器材劃傷時,且有接觸疑似愛滋個案之虞,可以強制採集檢體檢查;另外,針對意識不清者、新生兒生母不詳,只要醫療人員評估有醫療必要性或急迫性,可以不經受測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採集檢體進行感染檢測;基於醫療急迫性,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未滿廿歲者,經本人同意即可進行感染檢測。
疾管署長郭旭崧表示,愛滋治療費用回歸健保,除了經費運用考量外,更重要是「去歧視」,若不將愛滋病視為一般傳染病,就是政府帶頭歧視。但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憂心,愛滋病患要自付部分負擔,可能讓他們逃避就醫。
衛福部政務次長林奏延表示,全球目前有廿八個限制愛滋病患入境的國家,台灣便是其中之一,另有一百卅九個國家未限制,修法是讓台灣符合國際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