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宏志今天應中華徵信所邀請,演講「電子商務與網路金融--網路創新的下一步」。他舉中國大陸的「微信紅包」、美國的「Twitpay」等為例,網路支付或社群支付在全球行之有年,但台灣起步晚,還必須在法規正式上路前先管理,創新就不可能發生。
他指出,台灣這幾年比別人發展慢,不是不努力,而是努力在很怪的地方,得不償失。管理應該要有,但管理的點不對,就會阻礙創新。
以美國Twitpay來說,就是工程師在車庫發明的,資本額不可能很大,台灣規定承作儲值業務第三方支付業者資本額門檻是新台幣5億元,相較美國加州規定資本額僅2.5萬美元(約新台幣80萬元),台灣市場小很多,但對資本額的要求卻大很多。主要在於立法的精神在防弊,不是鼓勵創新。
詹宏志說,相較於國外都是先發生才管理,台灣是先管理才准發生,第三方支付的立法精神是防弊,與創新背道而馳。
談到行動支付的重要性,詹宏志說,如果販賣者不是特約商店,要使用網路支付其實處處壁壘,透過網路或行動支付可讓金流變得有彈性、沒有摩擦力,且交易過程免手續費,讓消費者的生活更便利。
對於比特幣(Bitcoin),詹宏志說,比特幣的困難是衝撞政府的權力,前途一定不好。但如果社會願意寬容,把比特幣當成娛樂或炒作的標的,可提醒各國政府管理的貨幣未必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