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紘通企業:本公司一○三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新股變更登記核准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8 00:00
一、本公司於103年9月1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3年10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 10300441357 號函及金管證發字第1030045989號函變更發行普通股6,000,000股,總金額新台幣60,000,000元核准在案。並奉新北市政府104年01月05日發文字號:新北府經司字第1045120329號函准予變更登記在案。前項變更發行股數及發行金額,於發行期限內員工、原股東及投資人等提出合理及具體事證主張權利受損,本公司負責人願負賠償責任。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Q01010 模具製造業。F106030 模具批發業。F113010 機械批發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F106010 五金批發業。F106020 家庭日常用品批發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805030 塑膠日用品製造業。F113050 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伍億元整,分為伍仟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已發行股份為35,042,902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350,429,02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五股區興珍里中興路1段8號3樓之7之8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87年8月13日,第11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1年5月25日。(八)本次現金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發行股份為41,042,902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股本總額為新臺幣410,429,020元。(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60,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0股,增資發行之新股,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600,000股)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餘90%(計5,400,000股)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請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3.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十二)代收股款機構:永豐銀行五股分行。(十三)專戶存儲價款機構:玉山銀行新莊分行。三、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茲定民國103年12月10日為現金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3年12月6日至103年12月10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12月5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逕洽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TEL:(02)6656-5566)。四、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奉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104年01月05日准予變更登記,發文字號:新北府經司字第1045120329號,採無實體發行。六、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七、其他未盡事項,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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