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指出,現任東洋董事長蕭英鈞指控林榮錦涉嫌在民國98年至103年間,將公司乳癌、卵巢癌藥品技術,無償轉移給瑞士的Inopha AG公司,讓公司損失至少新台幣4億元,涉嫌違反證交法等罪。
台北地檢署在去年底以被告身分傳喚林榮錦,訊後諭知限制出境;檢調昨天搜索林榮錦的公司晟德公司、子公司宜諾法公司和住處等,並約談林榮錦、晟德王姓財務處長等3人。檢察官訊問後,今天凌晨諭令林榮錦500萬元交保,王姓財務長10萬元交保,1名證人請回。
林榮錦後來聲請短期解除限制出境,主張他明天有重要的國外商業會議,並出具機票,請求加保2000萬元並以律師為保人,檢方審酌後,依照林男出境紀錄,每月平均出國4次及審酌相關資料,今天上午裁准。
檢方表示,僅是短暫解除限制出境,要求林男在1月13日下午須到地檢署報到,若未到案,將沒收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