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名女工日前討薪,被民警打死引發公憤,大陸「欠薪犯罪」的問題再度受到重視。
京華時報報導,4部門的聯合通知規定,由於發工資者逃匿導致工資帳冊等證據材料無法調取,雇用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工資支付等相關證據,人社部門應即時對勞動者進行調查詢問,並製作詢問筆錄。
另外,人社部門也應積極蒐集可證明勞動用工、欠薪金額等事實的相關證據,依據勞動者提供的工資數額及其他相關證據,認定事實。
對於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後「逃而不匿」的問題,通知中也規定,人社部應透過書面、電話、簡訊等能確認發薪者收到的方式,通知他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配合解決問題。
如果發薪單位在指定的時間內未到指定的地點配合解決問題,或明確表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者,通知表示,將視為「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