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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電漫遊引反彈 台灣大:優先保障用戶、額外爭取5MHz頻寬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5.01.07 00:00
亞太電(3682-TW)與台灣大(3045-TW)4G網路漫遊,由於兩家公司資費差異相當大,引來部分用戶質疑權益受損,在網路上發起減收501元月差價要求,台灣大今(7)日發出聲明回應指出,這項漫遊服務是以保障用戶與股東權益為優先,在NCC法規允許下的商業合作,除替原客戶額外爭取到5MHz頻寬外,也符合相關法規對提供新進業者協助的要求。

針對少部分網友質疑亞太電用戶漫遊台灣大4G網路,損及台灣大用戶權益,台灣大特別發表聲明表示,從自身有餘裕的頻寬中提供少部分做漫遊服務並收取費用,不影響用戶權益,且台灣大與亞太電的品牌與提供服務內容都不一樣,所以資費與行銷方案也不相同。

台灣大表示,根據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63條第1項條文規定,「經營者同時為行動電話業務或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市場主導者,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應將其所經營之行動電話系統或第三代行動通信系統提供新經營業者漫遊服務,其漫遊服務安排由業者間協商訂定之」。

台灣大說,由於亞太電的3G語音採用CDMA系統,與市場上絕大部分4G手機並不相容,在開台初期必須尋求既有業者的協助,經多方考量後選擇與台灣大進行漫遊合作。

台灣大強調,擁有充足的頻寬,就如同有多線車道讓用戶使用,所提供的漫遊服務僅動態使用到其中的部份車道,並不影響用戶的使用權益,其他同業如有需求,也歡迎來洽談。

台灣大說,提供亞太電用戶漫遊,僅為亞太網路建置完成前的商業合作,不但協助同業,更因此為現有客戶及所有未來希望享受高速行動上網的潛在用戶,多爭取額外5MHz的頻寬,未來將以最大頻寬和最快上網速度提供4G服務。

台灣大指出,亞太電用戶的漫遊僅會使用部分台灣大基地台,雙方的核心網路不同、國內與國際的網際網路路由不同、加值服務使用的技術平台也不相同,所以提供的服務品質與成本都不一樣;此外,兩家公司的品牌價值、加值服務內容、客戶服務也都有差異,資費與行銷方案也不相同。

台灣大強調,品牌經營是台灣大服務中很重要的核心能力,近18年用心經營早已建立客戶對品牌的忠誠度,且致力提供更好、更創新的服務,未來仍將持續提升服務品質,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提供用戶更好的使用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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